
我平靜地看著警察:“警察同誌,我有證據證明我沒點菜,也沒吃。”
我拿出手機,調出微信聊天記錄和轉賬記錄。
“這是我離開的時間,這是我發消息的時間。”
“我到飯店不到十分鐘,連包間門都沒進,聽到她們在裏麵算計我,我就走了。”
“那二百塊錢是我出於禮貌給的飯錢,雖然我一口沒吃。”
警察拿過手機看了看,又調取了飯店的監控。
監控顯示,我確實隻在門口站了一會兒,然後就轉身離開了。
全程沒有接觸過菜單,更沒有跟服務員說過話。
警察把手機還給我,轉頭看向汪倩一家:“監控顯示,陳默確實沒進包間,也沒點菜。”
“這單,還得你們自己買。”
汪倩一聽,頓時炸了:“憑什麼?是他約我吃飯的!相親不就是男方買單嗎?”
“哪條法律規定相親必須男方買單?”我冷冷地反問。
“更何況,你們點的那些酒菜,是經過我同意的嗎?”
汪倩她媽一屁股坐在地上,拍著大腿嚎:“沒天理啦!欺負孤兒寡母啦!”
“這八十八萬讓我們怎麼活啊!”
汪雷猛地衝過來,想要動手。
被兩個民警死死按住。
他嘴裏還在罵:“陳默!你給我等著!老子弄死你!”
“威脅我?警察同誌,這也記錄一下吧。”
警察警告了汪雷一番。
飯店經理也在場,手裏拿著長長的賬單,臉色鐵青。
“各位,這錢今天必須結。不然我們隻能走法律程序了。”
汪倩指著王嬸:“是她!是媒人說男方有錢,讓我們隨便點的!”
王嬸嚇得跳起來:“放屁!我什麼時候讓你們點八十八萬的菜了?”
“我就說陳默工作穩定,是個過日子的人!”
“你們自己貪心不足,關我什麼事?”
幾個人在派出所裏狗咬狗,吵得不可開交。
警察聽得頭大,猛拍桌子:“都閉嘴!要吵出去吵!”
“陳默沒責任,可以走了。”
“剩下的你們自己協商,協商不好就法院見。”
我站起身,整理了一下衣服。
“警察同誌,辛苦了。”
我轉身往外走。
身後傳來汪倩歇斯底裏的尖叫:“陳默!你別想跑!這事兒沒完!”
“我要去你單位告你!我要讓你身敗名裂!”
我腳步頓了一下,沒有回頭。
第二天一大早,我剛到公司,就發現氣氛不對。
前台小妹看我的眼神怪怪的,欲言又止。
走進辦公室,同事們聚在一起竊竊私語,見我進來,立馬散開。
我坐到工位上,打開電腦。
旁邊的同事大劉湊過來,壓低聲音說:“老陳,你惹上事了?”
我皺眉:“什麼意思?”
大劉把手機遞給我:“你自己看吧,本地同城群都傳瘋了。”
屏幕上是一個短視頻。
視頻裏,汪倩哭得梨花帶雨,手裏舉著那張八十八萬的賬單。
配文更是觸目驚心:《渣男騙財騙色!相親局逃單八十八萬,逼死單親媽媽!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