接下來的日子,陳峰一家陷入了絕境。
大奔報廢了,不僅一分錢沒拿回來,還得賠償路政設施的損失。
陳凱雖然保住了一條命,但腿留下了殘疾,以後走路都得是一瘸一拐的。
這對於愛麵子如命的他來說,比殺了他還難受。
為了籌錢,陳峰不得不賣掉了房子。
但因為房產證上有我的名字,必須要我簽字才能過戶。
他像條狗一樣,天天在律師事務所門口堵我。
“林月,求求你了,簽個字吧。隻要房子賣了,把錢分了,我就能救小凱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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