◎唐紀十六(起旃蒙單瘀十月,盡玄勣閹茂七月,凡六年有奇)
○高宗天皇大聖大弘孝皇帝上之下
永徽六年乙卯,公元六五五年
冬,十月,己酉,下詔稱:"王皇後、蕭淑妃謀行鴆毒,廢為庶人,母及兄弟,並除名,流嶺南。"許敬宗奏:"故特進贈司空王仁祐告身尚存,使逆亂餘孽猶得為蔭,並請除削。"從之。
乙卯,百官上表請立中宮,乃下詔曰:"武氏門著勳庸,地華纓黻,往以才行選入後庭,譽重椒闈,德光蘭掖。朕昔在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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