讀汪靜之君的詩集《蕙的風》,便想到了“情詩”這一個題目。
這所謂情,當然是指兩性間的戀慕。古人論詩本來也不抹殺情字,有所謂“發乎情止乎禮義”之說;照道理上說來,禮義原是本於人情的,但是現在社會上所說的禮義卻並不然,隻是舊習慣的一種不自然的遺留,處處阻礙人性的自由活動,所以在他範圍裏,情也就沒有生長的餘地了。我的意見以為隻應“發乎情,止乎情”,就是以戀愛之自然的範圍為範圍;在這個範圍以內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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