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來時常有人說起神話,但是他們用了科學的知識,不作曆史的研究,卻下法律的判斷,以為神話都是荒唐無稽的話,不但沒有研究的價值,而且還有排斥的必要。這樣的意見,實在不得不說是錯誤的。神話在民俗學研究上的價值大家多已知道,就是在文藝方麵也是很有關係,現在且就這一麵略略加以說明。
神話一類大同小異的東西,大約可以依照它們性質分作下列四種:
一神話(Mythos=Myth)
二傳說(Saga=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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