英國伯利(Bury)教授著《思想自由史》第四章上有幾句話道,“新派對於〔羅馬〕教會的反叛之理智上的根據,是私人判斷的權利,便是宗教自由的要義。但是那改革家隻對於他們自己這樣主張,而且一到他們將自己的信條造成了之後,又將這主張取消了。”這個情形不但在宗教上是如此,每逢文藝上一種新派起來的時候,必定有許多人,——自己是前一次革命成功的英雄,拿了批評上的許多大道理,來堵塞新潮流的進行。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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