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正傳》裏所說的趙府上叫阿Q賠罪的那種做法,在鄉下叫作“投地保”。地保大抵等於國民黨反動統治時代的保長,鄉下又稱作總甲,別處或稱地方,在紹興現在雖沒有這個名稱,但有急難時大聲呼救卻仍是叫“地方”,可知那也是古已有之的。在前清末年充當地保的大都是本地的閑人,與衙役本是一類,其品質還要在轎班之下,因為抬轎究竟要些力氣,他們都是遊手好閑,吃上鴉片,差不多是一副癟三神氣了。論理他是主管這一坊的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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