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國三十八年(一九四九)八月五日與尤君約定同行赴北京,九日上午五時半至虯江路候買火車票,不得,八時半回來,因買票人眾多,須先一日往候方可。十日下午八時後同平白至虯江路,候編號後回來,由平白派其長子徹夜守候。十一日上午五時往虯江路,候蓋戳又編新號,八時頃先回,九時半又去憑編號並照相,買北平二等票,計三萬六百廿元,取得收據,回家已十時半。十二日上午寄存行李二件,五十一公斤,運費一萬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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