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寫文章平常所最為羨慕的有兩派,其一是平淡自然,一點都沒有做作,說得恰到好處,其二是深刻潑辣,抓到事件的核心,仿佛把指甲很很的掐進肉裏去。可是這隻是理想,照例是可望而不可即,寫出來的都是些貌似神非的作品,所以在每回編好集子的時候,總是覺得不滿意,在前記或後記裏發一回牢騷。我的根基打的不好,當我起頭寫文章的那時,“文學革命”正鬧得很起勁,但是我的興趣卻是在於“思想革命”的方麵,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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