傷寒十三日不解,過經譫語者,以有熱也,當以湯下之。此由陽明胃熱,故過經不解而譫語也。下之當選用諸承氣湯,不如法則病不除。故下文有雲:醫以丸藥下之,非其治也。雖令下利而脈和,內實仍在,複用調胃承氣湯,以下胃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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