陶憺庵先生
證治分條
發熱總論
傷寒發熱者,謂無休止時也。與潮熱不同,潮熱者,止作有時,如潮汛之不失其時也。與寒熱不同,寒熱者,寒已而熱,熱已而寒,寒熱相繼而發也。若發熱不惡寒而渴者,為溫病。發汗已,身體灼熱者,為風溫。若初發熱,手或微厥,下利清穀,此為陰證也。頭疼發熱,身不疼痛者,傷食證也。不惡寒,身不疼,頭不疼,脈不緊,但煩熱者,虛煩也。此發熱之辨也。
翕翕發熱者,謂如合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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