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論》曰:傷寒,脈浮緊,不發汗,因致衄,麻黃湯主之。
傷寒,不大便六七日,頭痛有熱者,與承氣湯。其小便清者,知不在裏,仍在表也,當發汗,若頭痛者,必衄,宜桂枝湯。
太陽病,脈浮緊,無汗發熱身疼痛,八九日不解,表證仍在,此當發其汗。服藥已,微汗,其人發煩目眩,劇者必衄,衄乃解,所以然者,陽氣重故也。(已上三證,皆太陽病在本經不傳者也。上二證是當汗不汗,下一證是汗之不徹,故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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