退伍“榮軍”建成了台灣的橫貫公路,我乃聯想到。從前的退伍軍人,不是這種情形,在寓兵於農的朝代,自是最理想的時期,但年代已久,談起來話也太長,不必多贅。到了宋朝,就講杯酒卸兵權(或作謝兵權),是皇帝賜統兵大臣一次宴席,便算去職。清朝則恒說一紙卸兵權,或片語卸兵權,意是一道上諭,便可去職。按說軍隊本是國家的軍隊,並非帶兵大員之私產,當然是應該如此,否則國家便要不穩,這是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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