乙巳太康六年初,陳群奏帝,以吏部不能審核天下之士,故令郡國各置中正之官,州置大中正,皆取本土之人,任朝廷官,德充才盛者為之,使詮次等級,以為九品。有言行修著則升之,道義虧缺則降之。吏部憑之,以補百官。行之漸久,中正或非其人,好弊日滋。太尉劉毅入朝上疏曰:今陛下立中正,定九品,高下任意,榮辱在手,操人主之威福,奪天朝之權勢。公無考校之資,私無告奸之忌,因心百態,營求萬端,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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