傭婦周嫂,巴縣北郊人,初隨其主人來南郊,繼家於此。所謂家,實窠也。涸溪彼岸,為菜圃。圃之一角,苦鄰自治其窠。窠除曲樹數幹。巨竹數枝外,建築悉為草莖與葉。屋上蓬蓬然,紛披下垂如亂發者,為山上之班茅與長草。四壁茸茸然,顛倒如破衣者,為高粱之秫秸,窠無窗,拔灰壁秫秸寬其縫,長方四五寸,則為窗矣。窠無門,以兩三竹片,兩夾秫秸數十莖,側掛之出入處,則為門矣。
鞠躬入其門,窠中高不及丈,長闊則倍之,視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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