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元紀十八】起屠維協洽正月,盡上章涒灘十二月,凡二年。
◎延祐六年
春,正月,丁巳朔,暹羅來貢方物。
丁卯,敕:“福建、兩廣、雲南、甘肅、四川軍官致仕還家,官給驛傳如民官例。”
戊辰,賑晉王部貧民。
甲戌,監察禦史富珠哩翀等言:“皇太子位正東宮,既立詹事院以總家政,宜擇年德老成、道義厚重者為師保賓讚,俾盡心輔導,以廣緝熙之學。”翀嘗以禦史巡按淮東,淮東憲司惟尚刑,多致獄具。翀曰:“國家所
未解鎖章節
想要觀看更多精彩內容
下載 APP 解鎖更多精彩章節
掃碼或復製鏈接到手機瀏覽器進行下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