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元紀十三】起閼逢執徐正月,盡強圉協洽十二月,凡四年。
◎大德八年
春,正月,己未,以災異故,詔天下恤民隱,省刑罰。平陽、太原免差稅三年;江南佃戶租太重,以十分為率減二分,永為定例;仍弛出場、河泊之禁,聽民采捕。
庚申,以雲南順元同知宣撫事宋阿重,生獲其叔隆濟來獻,升其官,賜衣一襲。
癸亥,禁錮硃清、張宣族屬。
丙寅,以禦史中丞、太仆卿塔斯布哈為中書右丞,江南行台中丞趙仁榮為中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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