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宋紀一百六十八】起旃蒙協洽正月,盡柔兆涒濰十二月,凡二年。
○理宗建道備德大功複興烈文仁武聖明安孝皇帝端平二年(蒙古太宗七年)
春,正月,乙未朔,帝不祝朝。
丙申,詔:“中書後省,將端平改元以來中外言事書疏,科別其申明條目,速與繳入,以便省鑒;繼自今計月類進,送之中書,俾大臣參閱酌行,如紹興故事。”
詔:“三衙、沿江、京湖、四川、兩淮製帥並諸處軍帥,非臨陣對敵,至幹軍令,不得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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