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宋紀一百四十四】起閼逢敦牂正月,盡旃蒙協洽十二月,凡二年。
○孝宗紹統同道冠德昭功哲文神武明聖成孝皇帝淳熙元年(金大定十四年)
春,正月,庚子,帝以衢州措置會子比佗州稽緩,提刑趙彥端特降兩官。曾懷言:“賞信罰必,要當如此。”帝曰:“有功不賞,有罪不誅,雖唐、虞猶不能化天下也。”
己酉,詔曰:“已令殿前司主帥於二月就茅灘合教諸軍。聞舊來每遇大閱,主帥例設酒食,如待客之禮,可專劄下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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