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宋紀八十二】起重光協洽正月,盡昭陽作噩七月,凡二年有奇。
○哲宗憲元繼道顯德定功欽文睿武齊聖昭孝皇帝元祐六年(遼大安七年)
春,正月,壬戌,遼主如混同江。
癸酉,詔:“祠祭遊幸,毋用羔羊。”
丙戌,以龍圖閣直學士、知杭州蘇軾為吏部尚書。
中丞蘇轍言:“自來河決,必先因下流淤高,上流不快,然後乃決。然則大吳之決,已緣故道淤高,今乃欲回河使行於北,理必不可。且見今北流深處,水行地中,實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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