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宋紀七十四】起屠維協洽正月,盡十二月,凡一年。
○神宗體元顯道法古立憲帝德正功英文烈武欽仁聖孝皇帝元豐二年(遼太康五年)
春,正月,壬申,遼主如混同江。
耶律伊遜薦耶律孝傑忠於社稷,遼主謂孝傑可方唐之狄仁傑,賜名仁傑,許放海東青鶻以寵異之。
遼主將出獵,耶律伊遜請留皇孫,遼主欲從之。宣徽使蕭烏納奏曰:“聞駕出遊,欲留皇孫。皇孫尚幼,苟保護非人,恐有它變。果留,願留臣左右,以防不測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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