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宋紀四十五】起玄黓敦牂十月,盡昭陽協洽八月,凡十一月。
○仁宗體天法道極功全德神文聖武睿哲明孝皇帝慶曆二年(遼重熙十一年)
冬,十月,丙午,以右正言、知製誥富弼為翰林學士。弼言於帝曰:“增金幣與遼和,非臣本誌,特以朝廷方討元昊,未暇與北方角,故不敢以死爭耳,功於何有,而遽敢受賞乎!願陛下益修武備,無忘國恥。”卒辭不拜。
遼使之還也,遼主命耶律仁先同知南京留守事,劉六符加同中書門下平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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