元末鈔以無本濫發而廢不能用,轉而用錢,而錢之弊亦日甚,官使一百文民用八十文,或六十文,或四十文,吳、越各不同,湖州、嘉興每貫仍舊百文,平江五十四文,杭州二十文,法不歸一,民不便用。又錢質薄劣,易於損壞(孔齊《至正直記》卷一)。鈔錢俱不能用,遂一退而為古代之物物交易。
明太祖初起,即於應天置寶源局鑄錢,製凡數變。時乏銅鼓鑄,有司責民納私鑄錢,毀器皿輸官,民頗苦之。而商賈沿元舊習,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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