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倫敦不能不算是世界上一個大規模的城市,麵積近七百方裏之廣,人口在七百五十萬人左右;英格蘭和威爾士的全部人口的五分之一,城市人口的四分之一,都集中在倫敦。在這樣大規模集中的情況之下,英國資本主義社會的形形色色,這種社會的內在的矛盾之尖銳化,都可以很明顯地從中看出來。在這樣大規模的繁華的城市裏,同時卻也有了,這是很值得注意的一種矛盾的現象。
英國各大城市,都各有其貧民窟,而以東倫敦的規模為最大。西倫敦(他們叫做“West End”)是最繁華闊綽的地方。最奢華的店鋪、皇族貴人的宮邸、布爾喬亞享樂的俱樂部,博物院、戲院、。官署、公園、議會、西冥寺以及最豪華的住宅區,都在這裏。所以在倫敦有人叫你開地址的時候,如你所開的地址是在“Wet End ”,他們便認為你這個人多少是過得去的。南倫敦和北倫敦的屬於工人住宅區的地方,也有貧民窟,但都不及東倫敦的規模宏大!
倫敦分為二十八區(borough),各區裏麵都有多少貧民窟點綴著,就是在所謂“皇家區”(Royal Borough)裏麵也不免,不過在繁華富麗的地方看不大出。自倫敦中央起,這東一帶各區,都就可以看見幾於“清一色”的貧民窟生活,也是世界上任何城市裏勞動階級最集中的一個區域。記者曾費了一天的工夫去觀光。電車一開進了這個區域,就看見在西倫敦所沒有的舊式燒煤的汽車在街上跑來跑去,上麵有煙囪,噴出許多黑煙在街道上繞著;電車上的乘客也不同了,都穿著破舊的不整齊的衣服,顧不到什麼“君子人”的排場了;滿街旁的襤褸垢麵的孩子,東奔西竄著。貧民窟裏的住宅,大都是建築於百年前的老屋,地板破爛,牆壁潮濕,破窗裂戶的空隙常有冷風繼續不斷的傳送進來。一所屋裏每住著幾十家,一個小小的房間裏堆滿著許多人。英國是科學發達的國家,電燈應該是很普遍的了,但在這一帶貧人住宅裏,還是用著油燈或點著蠟燭。如所住的是地室,那就終年在黃昏中過日子!
據英國勞工調查所(Labour Research Department,這是由勞工團體組織的研究機關,不是政府設立的)所調查的結果,在倫敦全家擁擠在這種地室裏(住在貧民住宅的地上和樓上的還不在內)過暗無天日生活的工人,至少在十萬人以上。據他們最近所調查的情形:“在倫敦貧民窟的地室,裏麵既黑暗而又潮濕,糊在牆上的紙都潮濕著下墜飄搖著;老鼠和虱子非常的多;住在裏麵的人很少和疾病不發生關係的。”
由為擁擠的緣故,常有父母和好幾個成年的子女,甚且加上祖父母,同住在一個小小的房間裏。因為這種屋子裏的蟲虱有各種各色的,既繁且多,每到夏季,往往趕著整千的人把他們的床拖到街上來,希望能夠略得些睡眠,但是遇著了警察,又須被趕到門裏去!
倫敦赫克納(Hackney)一區的醫官華雷(Dr.King Warry)調查該區貧民窟的擁擠情形,曾有詳細的報告。試就他所報告的事實隨便舉一個例:他說有個家庭共有六人,都住在一個小小的地室裏,這家庭裏麵有十歲和四歲的男孩,十一歲和七歲的女孩,那個母親告訴他說,因為她無法使他們睡開,最大的兩個男女小孩曾經發生過“非禮的行為”。
1933年 1月 27 日《標準夜報》(“Evening Standard”)所載東倫敦貧民窟的情形,裏麵說起有個家庭住在地室裏已十九年了;除父母外,有四個女兒,年齡自十三歲至二十一歲,兩個男孩,年齡一個六歲,一個九歲,都住在一個地室裏,都要常往醫生處看病。
這樣“很少令人和疾病不發生關係的”貧民窟房屋,租錢在工人看來仍然是很貴的,普通每星期常須付到十五先令至二十先令;英國極少數最高工資的工人每星期雖可得到六鎊以上的工資,但普通總在兩鎊左右,所以為著房租差不多便用去了一半(這是世界大戰以後的情形,在以前平均隻用去收入百分之十六至十七為房租),結果剩下的一些工資不夠顧全家屬的衣食,父母子女往往在半餓狀態中過活。
據各區醫官的統計報告,貧民窟居民的死亡率常比普通的增加一倍至兩倍,嬰孩死亡率更厲害。就是養得大的孩子,也多遺傳著所謂“貧民窟心理 ”,據說他們長大時的行為都使國家要增加警察和監獄的經費!
記者自去年 10月到英國以來,聽他們在內政方麵鬧得最起勁,視為一件大事的,便是消除貧民窟運動,大呼“貧民窟是我們的恥辱!”衛生部大臣楊格爵士(Sir Hilton Young)定了一個消除貧民窟的五年計劃,據說要在五年內消除二十萬所貧民窟的房屋,使一百萬人有新屋住(據各報說貧民窟的房屋遠逾此數,貧民窟的居民亦遠逾此數),而新屋的建造則仍希望以利潤為前提的私人企業家來辦,並不想到工人租用貧民窟的房屋已嫌其貴,更有何餘力來租用新屋!
其實貧民窟問題也是資本主義製度下的一部分的產物。貧民窟的人民那樣苦楚,而據統計表示,1931 年倫敦的土地生意不下一萬萬二千萬金鎊。教會於 1930年在倫敦所收到的屋租就達三十八萬金鎊之多。土地的私有專利,房租的高抬,工人的貧窮,都一概不顧,隻想如何如何叫工人從貧民窟裏搬到新屋裏去,便以為這問題可以解決了,這真是在饑荒時代勸人吃肉糜的辦法!
:1934年1月31日,倫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