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我是蘇南家庭的獨生女。
因為家裏人不想我遠嫁,我嫁給了本地的一位青年醫生。
某天,我發現我懷孕了。
但是老公早就和我約法三章:為了事業發展三年內不要孩子。
於是我打算去父留子。
我要離婚了,就在今天下午。
我和他在一起的過程很簡單——相親,戀愛,見家長,扯證結婚。
其實我們也並沒有真正意義上的戀愛,隻是家長催得緊,各取所需。
我是廣告公司的美術指導,他是三甲醫院的外科醫生,雙方都是很體麵的工作。
我們對對方的了解都不是很深,甚至都沒有約會過幾次,就領了結婚證。
結婚以後,我們開始嘗試漸漸磨合,但是我們倆似乎並沒有什麼溝通的時間,每次我閑下來,想談一談的時候,他總會以有手術或者值班的說法出了家門。
一開始,我以為他是真的有病人需要處理。後來,我發現他似乎並不是每次都在醫院,而是出門去了別的地方。
聽說他常去的那家清吧有一些年輕活潑的護士時常會光顧,而這些都不是我能幹涉的範圍。
雖然我們晚上經常睡在同一張床上,但靈魂並不契合。
我經常想:也許這輩子原本也找不到一個靈魂契合的伴侶,不如得過且過,反正眼前這個男人還挺好的。
要顏值有顏值,要才華有才華。或許還能上演個小說先婚後愛的劇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