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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

顧凜安起初還垂死掙紮,找律師想爭取財產。

但當我的律師把重婚罪的確鑿證據擺在他麵前,並明確告訴他,一旦立案,他不僅可能坐牢,還會在公司身敗名裂、在行業裏再無立足之地後,他立馬慫了。

他很快簽了字。

離婚協議規定,婚內所有財產,房產、存款、投資、車輛都歸我,而他自願放棄。

另外他還需每月支付星星撫養費4000元。

同時,他需要一次性支付我精神損害賠償金50萬元。

江彤在樂樂找回來後,迅速被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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