庭審結束,法院當庭宣判,
林家誣告陷害罪名成立,駁回其全部訴訟請求,
責令張桂蘭、林錦行在本地主流媒體公開道歉,
並賠償我名譽損失,誤工損失共計二十五萬元,
而徐嬌嬌因非法入侵計算機信息係統罪,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,
判決結果一出,網上輿論徹底反轉,
之前辱罵我的網友紛紛刪帖道歉,
那些傳播我個人信息、造謠我私生活不檢點的人,被我的律師團隊逐一起訴,
而徐嬌嬌發布的剪輯視頻被平台下架,相關話題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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