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南希有一個喜歡了十幾年的人,可從始至終,那人都不記得她的名字。
或許,他也早已忘記她的存在。
如果這件事被朋友知道,他們肯定會嘲笑她。說,南希,你可真傻,哪有人會賠上一整個青春去喜歡一個人呢?
用青春做賭注,不劃算,更不值得。
可是像南希這種從小就知道察言觀色,事事小心翼翼,一直用理智來約束自己行為的清醒者,關於那些權衡利弊後的種種理論,她難道不比他們更加清楚嗎?
隻是啊,心動它是不可控的,誰都不例外。
當那人突然降臨的一刻,世間萬物仿若失了色,眼前的明亮全來源於他周身散發的溫暖。於是,她最引以為傲的理智再也壓不住那顆怦然跳動的心。
“喜歡”這件事它不是生意買賣,自然用不上劃不劃算、值不值得這些詞來衡量,而隻有甘不甘願。
暗戀是一個人的事,所以南希把這份喜歡藏得很好,好到所有人都不知道她喜歡過誰,包括那個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