走到門口,我停下腳步,回頭對那個還在發愣的叔叔說:“對了,忘了告訴你們。”
“劉芳簽下的二十萬欠條,我已經做了公證,具備法律效力。”
“你們要是不認,法庭見。”
“另外,顧城的ICU費用,我已經墊付到本周五,請及時續費。”
我頓了頓,補上最後一刀。
“還有,她醃菜的那幾個壇子,我沒扔,還在陽台上。”
“警察說,那是證物,不能動。”
“你們誰要是感興趣,可以去看看,畢竟,那是你們顧家的‘傳家寶’
未解鎖章節
想要觀看更多精彩內容
下載 APP 解鎖更多精彩章節
掃碼或復製鏈接到手機瀏覽器進行下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