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58 同治十年十一月十七日與澄沅書
金陵督署〔據手跡,刻本有刪節〕
澄弟、沅弟左右:初八日彭芳四回家送菲儀於親族,付去一函,不知何日可到?
日內此間平安,餘身體粗健,眩暈疝氣諸症未發,腳腫因穿洋襪而消,幸未再發,惟眼蒙日甚,無術挽回。請醫診視,雲兩尺脈甚虛,然尚可以補救,惟目疾難治,近世亦無精於眼科者,不如不治為上策。署中大小平安。鏡初、健齋前住署中,近皆歸去,竹林亦即日告歸,留此者惟陳鬆生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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