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33 同治六年三月十二日與沅弟書
金陵督署〔據刻本〕
沅弟左右:春霆之鬱抑不平,大約屢奉諭旨嚴責,雖上元之捷亦無獎許之辭,用是怏怏者十之四;弟奏與渠奏報不符,用是怏怏者十之二;而少荃奏省三敗挫,由於霆軍爽約,其不服者亦十之二焉。餘日內諸事忙冗,尚未作信勸駕,向來於諸將有挾功〔功字叔河添〕
而驕者,從不肯十分低首懇求,亦硬字訣之一端。
餘到金陵已六日,應酬紛繁,尚能勉強支持,惟畏禍之心刻刻不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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