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58 同治四年十月廿五日與澄沅書
徐州公館〔據刻本〕
澄弟、沅弟左右:衡、永、寶三府改食粵引,澄弟所陳,本係便民之舉。然鹽法不便民者極多,如瓜洲係淮鹽出產之區。然對岸之鎮江府僅隔八裏,例食浙引,不準食淮引,不便孰甚焉?蓋處處求便於民,則近者隻食三四文之鹽,而遠者雖出錢一二百而尚無鹽可買,故不能不畫配引地以銷貨,均勻貴賤以裕課也。吾今不為江督,不複與聞鹽政,遂不言衡、永、寶之事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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