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46 同治四年五月廿六日與澄沅書
金陵河下舟中〔據刻本〕
澄弟、沅弟左右:紀瑞侄得取縣案首,喜慰無已。吾不望代代得富貴,但願代代有秀才。秀才者,讀書之種子也,世家之招牌也,禮義之旗幟也。諄囑瑞侄從此奮勉加功,為人與為學並進,切戒驕奢二字,則家中風氣日厚,而諸子侄爭相濯磨矣。
吾自奉督辦山東軍務之命,初九、十三日兩摺皆已寄弟閱看,茲將兩次批諭抄閱。吾於廿五日起行登舟,在河下停泊三日,待遣回之十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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