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00 同治三年七月廿九日與沅弟書
安慶〔據抄件,刻本有刪節〕
沅弟左右:數日未寄信於弟,想弟懸係無已。餘於廿二宿蕪湖,廿六宿池州,廿八坐一小舟回省,寓中內外平安。廿五日接到初七日所發一摺之批、一明諭、一寄諭,舟中匆匆,尚未谘弟,茲接弟廿六日信,已趕辦谘文矣。
弟撤勇之事,餘必一一速辦,除催李世忠及辦裏下河之捐外,再劄上海官紳辦滬捐六十萬,並加函托蘇、常紳士,必有所獲,弟可放心。昨得雲仙信,已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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