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88 同治三年六月十一日與沅弟書
安慶〔據抄件〕
沅弟左右:初十日接初七日申正信,於餘初四日言及蘇滬厘餉一事,勸譬詳明,深識名論,可慰可敬。
弟近年於阿兄忿激之時,輒以嘉言勸阻,即弟自發忿激之際,亦常有發有收,以此卜弟之德器不可限量,後福當亦不可限量。大抵任天下之大事以氣,氣之鬱積於中者厚,故倔強之極不能不流為忿激。以後吾兄弟動氣之時,彼此互相勸誡,存其倔強,而去其忿激,斯可耳。
十二日之疏決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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