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49 同治三年四月初六日與沅弟書
安慶〔據抄件〕
沅弟左右:前寄弟信,言湖州業於三月初九日克複,係廿五日接準左季帥十一日之谘而雲然,並於廿五日奏片中亦言之。頃接蔣薌泉三月廿五日之稟,則湖州並未克複,餘不特於奏片中錯報三處(王可升報丹陽克複亦已入奏,常州有克複之說),且調度亦因之而謬。
湖州、丹陽既皆未克,則鮑軍未可輕動,而浙江群逆亦必由東壩、丹陽等處援救金陵。特此飛函商吾弟,細告彭、劉、蕭、張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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