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98 同治二年十一月廿四日與澄弟書
安慶〔據抄件,刻本有刪節〕
澄弟左右:十一月十七日接弟十月廿八衡州一緘,具悉一切。
此間近事,惟李少荃在蘇州殺降王八人,最快人意,茲將渠寄總理衙門信稿一件抄寄弟閱。戈登雖屢稱欲與少荃開仗,少荃自度力足製之,並不畏怯,戈登亦無如之何,近日漸就範圍矣。
衡州之粵鹽,隻禁船載,不禁路挑,弟所見極為有理。江西新城縣亦為禁閩鹽之路挑,竟被私販將委員毆斃。現在衡州每挑既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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