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84 同治二年十月十三日與沅弟書
安慶〔據抄件,刻本未收〕
沅弟左右:十一、十二日連接初六、初九等日信,具悉一切。南坡翁至弟處,吾意必盤桓終旬,何以僅住一日即行,豈議論偶有不合邪?
吾十二日〔廿二日〕
奏留南翁一片,措語極為平淡,不知何以上幹譴責?南翁聲名之壞,在浙江夷務、吉安軍務之時,其在江蘇州縣,則並無所謂狼藉,而近日亦無所謂貪橫。人言可畏,動徹天聽,乃不發於寄雲保三品卿之時,而發於餘奏留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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