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53 同治二年七月廿七日與沅弟書
安慶〔
據抄件,
刻本有刪節〕
沅弟左右:廿五日接廿二日專丁來信,具悉一切。郭帥與金前司所陳鹽務,一一閱過。金所慮者,恐難緩第一批之厘。究之鹽務變法,無論改何新章,斷無不緩厘免厘之理。若概如今日之逢卡抽厘,則不得謂之新章,不得名曰鹽法矣。
餘所慮者卻不在緩厘,而在終無實效。蓋江西自道光年間從無銷足額引之事,亂後人口減少,即令全食淮引官鹽,亦不能銷至六萬大引之多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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