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67 同治元年八月廿一日與沅季書
安慶公館〔據刻本〕
沅弟、季弟左右:專差到,接來信具悉。吳委員解餉七萬,前緘已決其徑解金陵,該員不來安慶稟見,亦殊可怪。毛、惲以此敦同舟之誼,而該員暗寓離間之意,世情淺薄如此!
六屬丁漕,不能不駁。去年十二月二十一日,恩詔豁免安徽失陷地方今年錢漕。餘與希庵會銜出示,定以十二月二十一日以前克複者起征,恩詔以後克複者不起征,茲將告示寄閱。和、巢皆在不征之列,礙難違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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