弋陽行營.〔據手跡〕
沅甫九弟左右:八月十四日寄三十三號信,末言李次青捐餉增廣學額一事,茲特將稟稿專人送吉。
細思吾弟若撤散各勇,則必給予現銀,以欠餉報捐,必非撤勇之所願。而此事又似在當辦之列。現在長、善、陰、瀏、潭、醴六邑皆已增至十名,湘鄉捐銀不如六邑之多,此後自不能補捐矣。
平江以勇丁欠餉而增縣府學額至十五名,湘鄉何不可仿行之有?必須賢弟仍帶勇不撤,多則一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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