湘鄉本宅.〔據手跡,刻本有刪節〕
沅甫九弟左右:二十日胡二等歸,接弟十三夜書,具悉一切。所論兄之善處雖未克當,然亦足以自怡。兄之鬱鬱不自得者,以生平行事,有初鮮終;此次又草草去職,致失物望,不無內疚。
朱堯階於初九日來家。劉霞仙侍其叔父鏡湖於十三日來家,悉心診視,先用開痰之劑,旋服解鬱之方,日有效驗。鏡叟於十九日歸去,以廿五日為季子完娶也,霞仙亦於廿三日歸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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