湘鄉本宅.〔據手跡,刻本有刪節〕
沅甫九弟左右:二十四日王得一歸,接十六日信,具悉一切。前兩次信皆告假還鄉而不遽回營者,故未寫回信,亦別無便可寄也。以後有信仍以專人送歸為妥,隻須一人,不必兩人,擇捷足如曾正七之類,更可迅速。
汪〔鄧〕
先生(即鄧汪瓊,號瀛皆)於初七日專人來。訂今冬上學,因迎其十五入館,甲三於十八開課,廿三第二課,改文甚細心。甲五眼睛,近日已好
未解鎖章節
想要觀看更多精彩內容
下載 APP 解鎖更多精彩章節
掃碼或復製鏈接到手機瀏覽器進行下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