邵伯鎮舟次.〔據手跡,刻本未收〕
字諭紀澤紀鴻兒:接紀澤十九、廿、廿一三日稟,具悉一切。
餘於十八日抵揚,十九日拜客,旋至運署查庫,即飲戲酒。廿日閱操,申正畢。旋在厲伯苻家飲酒。二十一日閱操,申初畢,旋在何廉昉家戲酒,司道公請也。
二十二早開船,風逆水逆,僅行二十裏。廿三日亦僅行二十裏,頃始到邵伯耳。
腳腫於十五六七日消去十分之九。在揚晝夜應酬,未能再消,且似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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