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津公館.〔據手跡,刻本未收〕
字諭紀澤兒:連日接爾各稟,具悉一切。李中堂於廿五日未刻到津,定於九月初六日接印。與語全家眷屬南下之事,渠以走水路為長計。詢之李佛生、陳小蕃,皆言騾轎動搖,比車之簸蕩尤甚,萬一傾跌,比之翻車尤險,不如坐轎為穩。詢之天津鎮陳雲卿(濟清),則言孕婦坐轎,亦以不能轉動舒展為苦,渠妻言曆此畏途,相戒不複犯此。
餘聞此數說,決計令全眷由水路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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