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津公館.〔據手跡,刻本未收〕
字諭紀澤兒:連接爾廿七八九三信,具悉一切。餘泄瀉之症,三日內各僅一次。胃口不開,每頓開水飯一碗,勉強畢之。醫家言脾脈甚壞,竟日困臥,以俟漸愈而已。
羅使第二次照會,仍索府縣抵命。餘照複駁之,渠亦無辭以對。茲將照複稿抄去,恐盧、錢、陳諸公須閱也。廷寄共抄一本寄去,若有妥便,可寄澄、沅二叔一閱。上半年日記付去,可命夏吏將五、六兩月抄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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