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定督署.〔據手跡,刻本未收〕
字諭紀澤兒:十三日摺弁歸,接爾十一日稟,初九日信局所寄稟尚未到也。
餘眩暈之症十愈七八,雖未能除根,而周、黎皆雲總可除淨,現尚服滋陰降火之品。周虎文定於十五日回京,渠初以五月驗看,七八月赴江西到省,似難再留。
到部謁堂,似非難事,爾雲多延十日,何也?摺弁言爾將以十八日出京,餘擬以廿一二日具摺續假,若爾能於廿、廿一日到省方為妥善,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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