徐州公館.〔據手跡,刻本未收〕
字諭紀澤兒:初十日一信,交二兵帶去。是日錢子密回金陵,渠以家口太眾,薪資無餘,求餘劄金陵糧台每月仍送渠家銀若幹,以佐菽水之需。餘以幕友告假辭出者頗多,向無仍在糧台支銀之例,未允給劄,而許以私信稍為資助。既日私助,則可不用公文。爾與伊卿商,或在家發或在台發(爾見子密即告之),每月致送三十金(以五個月為率),將來概由徐州寄還歸款可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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