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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國藩家書曾國藩家書
曾國藩

32.道光二十四年三月初十日與祖父書

京城繩匠胡同寓所.〔據刻本〕

孫國藩跪稟祖父母大人萬福金安:二月十四孫發第二號信,不知已收到否?孫身體平安,孫婦及曾孫男女皆好。

孫去年臘月十八曾寄信到家,言寄家銀一千兩,以六百為家中還債之用,以四百為饋贈親族之用,其分贈數目,另載寄弟信中,以明不敢自專之義也。後接家信,知兌嘯山百三十千,則此銀已虧空一百矣。頃聞曾受恬丁艱,其借銀恐難遽完,則又虧空一百矣。所存僅八百,而家中舊債尚多。饋贈親族之銀,係孫一人愚見,不知祖父母、父親、叔父以為可行否?伏乞裁奪。

孫所以汲汲饋贈者,蓋有二故:一則我家氣運太盛,不可不格外小心,以為持盈保泰之道。舊債盡清,則好處太全,恐盈極生虧;留債不清,則好中不足,亦處樂之法也。二則各親戚家皆貧,而年老者,今不略為佽助,則他日不知何如。自孫入都後,如彭滿舅曾祖、彭王姑母、歐陽嶽祖母、江通十舅,已死數人矣,再過數年,則意中所欲饋贈之人,正不保何若矣!家中之債,今雖不還,後尚可還;贈人之舉,今若不為,後必悔之。此二者,孫之愚見如此。然孫少不更事,未能遠謀,一切求祖、父、叔父作主,孫斷不敢擅自專權。其銀待歐陽小岑南歸,孫寄一大箱,衣物銀兩概寄渠處,孫認一半車錢,彼時再有信回。孫謹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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