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個月後的庭審現場,法官的錘子,咚的一聲砸碎了被告席上那三個男人的脊梁骨。
李大強,故意殺人未遂,判十八年。
李二強,販賣人口,判十五年。
李三強,詐騙罪,判十二年。
至於那三個咋咋呼呼的兒媳婦,誹謗和尋釁滋事,少則一年,多則三年。
宣判那一刻,扒在我身上敲骨吸髓的李家,徹底灰飛煙滅。
他們三人入獄前,我申請了一次探視。
三個人瘋了一樣撲到玻璃上。
李大強手上的鐐銬撞得玻璃哐哐作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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